大家好,今天我们通过越位的几个例子来详解越位规则,希望大家喜欢。
越位是足球比赛中争议和话题性的规则之一,其中“干扰比赛”、“干扰对手”和“获得利益”等的定义又让判断球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变得更加复杂。
规则11:越位
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构成判罚,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的比赛规则:球员在下列情况被判罚越位:
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在对方半场(不含中线),
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较球和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这时接球队员将被判罚越位。
在本方半场、和倒数第二名对手齐平或者和后两名对手齐平时不越位。
当然,如果传球的时候,队员在球后是不越位的。
奥运会篮球比赛和世界篮球锦标赛的比赛场地长度为28米,宽15米;其他比赛长度可减少4米,宽度减少2米,要求其变动互相成比例。
篮球场的长边界限称为边线,短边的界限称为端线。
从边线的中点画一平行于端线的线,叫中线;中线要向两侧边线外各延长0.15米。
以中线的中点为圆心,以1.8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称为中圈。
三分投篮区是由场上两个拱形限制出的地面区域。
禁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所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
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在二百多个国家流传着,而且至今美国篮球还誉满全球。为了纪念奈博士发明的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詹姆斯·奈纪念馆。
随着场地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改进,篮筐取消了筐底,并用铁圈代替桃篮,用木板制成挡板代替铁丝挡网,场地增设了中线,中圈和罚球线,比赛改由中场跳球开始。与此同时,场上比赛队员也通常改为每队9人,开始有后卫,守卫,中锋,前锋,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制订了一个不太完善的竞赛规则,共13个条款,其中规定不允许带球跑,抱人,推人,绊人,打人等。这大大提高了篮球游戏的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