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对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6,452万元至38,052万元,变动幅度为270.53%至286.79%;业绩增长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客户对公司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产销量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提高内部管理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有效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