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自2021年10月18日起,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小于等于1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大于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在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
4、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泰证券等
为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签署的申购、赎回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增加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光大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为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科技ETF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777,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15977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展开全文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自2021年10月18日起,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小于等于1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大于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在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国联安鑫元1个月持有混合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
4、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泰证券等
为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签署的申购、赎回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增加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光大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为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科技ETF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777,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15977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