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力军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人,代表股份95,443,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3,961,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81,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4,764,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283,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81,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4%。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力军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人,代表股份95,443,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3,961,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81,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4,764,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283,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81,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