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7名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港湾投资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金融中心一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附属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港湾)联合斯里兰卡公司Browns Investments PLC和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按照30%:40%:30%股权比例,合作投资开发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国际金融中心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4.94亿美元。中国港湾资本金与股东借款合计投资上限为1亿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上限的议案》;
2.《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上限的议案》;
3.《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4.《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上限的议案》;
5.《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销售产品交易上限的议案》;
6.《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购买产品交易上限的议案》;
7.《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存贷款业务上限的议案》;
8.《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保函业务上限的议案》;
9.《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其他信贷类业务上限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上限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2024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商业保理业务上限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2024年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持续性关连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上限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2024年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持续性关连交易-商业保理业务上限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中国交建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安排向公司股东派发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准备及派发会议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