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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三字经的作者

   日期:2023-05-20     浏览:31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将对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527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2021年9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99,527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84766012

5、传真号码:010-84766081

6、电子邮箱:qzzy@qzh.cn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yao.net/news/show-428.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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