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1国专1业标准化技术委1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1员会)受国1务院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采信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
审查工作。
国1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委托,对技术委1员会开展采信标准的起草、报批等工作进
行业务指导。
采信申请应当由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向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必要时,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与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协商提出团体标准采信建议。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工业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大国。但与世界先1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资源环境问题是制约我国向工业强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绿色发展的国际大趋势下,制造业需把握好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方向,推行绿色工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的绿色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平稳增长,打造制造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创建绿色工厂作为构建绿色工厂体系的关键一环,是实施绿色工厂工程的重点任务,也是促进工业各行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担试点工作的单位。对同时申请获得国1家级、省级、市级的试点
单位原则上按高额度进行资助,不再重复进行资助。
第六条申请参加或承办国1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资
助的企业应是实质性参与国1际标准化会议。组织、承办重大国1际
标准化活动主要是指在东湖高新区举办召开的学术、论坛、会议
等活动,包括在论坛、峰会等学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活动中增设的
标准化分论坛等其他活动。
第七条,申请国1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资助的企业应是
国1家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或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获奖标准项
目的承担单位。对同时申请获得国1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
标准研制项目原则上按高额度进行奖励,不再重复进行资助。
第八条申请按规定采用国1际或者国外先1进标准获得国1际标
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资助的企业,按每一证书给予一次性资助。
第八条申请按规定采用国1际或者国外先1进标准获得国1际标
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资助的企业,按每一证书给予一次性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