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1. 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训育人,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单位自主创建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多方面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②自评价达到国家1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按工信1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5份和电子稿)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4.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信委组织根据工信1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项目组织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1范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1级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名单。工信1部将通过行业人士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1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绿色工厂的申请流程如何?分三步走!
一步,创建绿色工厂并进行自评价工作。工厂依据绿色工厂的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自我对照,看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其中可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温室气体核查”、“节水评价”等多项指标。在完成创建工作后,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板”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第二步,选择相关进购进行第三方《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现场审核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在相关部门发布的“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的基础上完成《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三步,各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筛选及上报工作。这部分工作则无需企业参与。相关部门根据《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和《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发布推荐名单,层层提交县级、市级、省级、相关部门,再进行评审,评选出绿色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