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抓好家庭农场的运行监测工作,争创市级以上社1家、区级社1家,争创家庭农场3家;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按要求集中建房,不断改善村民住房条件。推动土地有序进入市场流转,实现土地市场良性发展,试推行50至100亩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到1.5万亩。
80%以上农家庭院实现绿化,每个行政村必须有一处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营造休闲、山地、湿地小游园。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护绿爱绿,绿化成果得到有效管护。拆除各村(居)辖区内主渠主路、十字路口的危旧房、严重影响安全的建筑。拆除村内空心房、闲置房,改造危旧房。做村庄规划时按照“一村一品”做好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生态垂钓、民俗风情体验、乡村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
拆除各村(居)辖区内主渠主路、十字路口的危旧房、严重影响安全的建筑。拆除村内空心房、闲置房,改造危旧房。规范农民建房,按“依法依规、有序建设、主导、村民主体、规划、布局合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彰显特色”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鼓励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民宜居小区。全年无活动,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非正常事件、计划外生育和聚众、买卖地下“”等社会治安案件。
以带动私营经济规模发展,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小康住宅”的标准,科技先导、适度超前、调整布局、规划,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农民居住环境舒适、安全、方便,打造花园式现代化都市新村。积极争取区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八大行动”配套、镇村投入资金补助和创建工作奖励。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按要求集中建房,不断改善村民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