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行为。如仍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或在此期间出现其他生态环境违规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若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①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② 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③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潮州环保资质公司附件上传有哪些要求?
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守法承诺书”按照国家系统中的模板进行填写,并盖章签字,不允许自创、修改,不允许重复使用)。
附件进行命名(如环评文本以“环评批复时间+项目名称”命名)后上传至“其他”。请上传企业所有环评批复及报告(报批稿)、验收批复及报告(报批稿)、自查评估报告及登记意见(如有)、排口规范化设置材料、污水接管协议(如有)、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如有,模板见附件1)、自行监测方案(模板见附件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