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是指由一组相关的组织、行业协会或利益相关者共同制定的标准。以下是一般的团体标准申请流程的概述:
1. 确定标准需求:首先,确定标准的需求和目的。这包括明确标准的范围、目标、适用对象以及与标准相关的法规和要求。
2. 组建标准制定组织:成立一个标准制定组织,由相关组织、行业协会或利益相关者组成。组织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和能力,以便有效地制定和管理标准的制定过程。
3. 制定标准计划:制定一个详细的标准制定计划,包括制定时间表、工作分配、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等。
4. 进行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各方将根据制定计划,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讨论和制定标准的不同要素,如定义、术语、原则、测试方法、规范等。
5. 公开征求意见:在制定初稿后,将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可以通过向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发出征求意见稿,并接受他们的反馈和建议。
6. 修订和完善标准:根据收到的反馈和建议,标准制定组织将修订并完善标准草案,以确保标准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7. 审查和批准:完成修订后,标准将进行内部审查和批准过程。这可能包括专门的评审、法律审查和技术审核等。
8. 发布和推广:一旦标准获得批准,标准将被发布,并采取措施进行推广和应用。这可能包括在相关行业组织、网站或会议上宣传和介绍标准。
请注意,具体的团体标准申请流程可能因不同的标准制定组织和标准的特点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标准制定组织的要求,了解并遵循相应的申请流程。
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1. 为了规范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拓宽推荐性
国1家标准供给渠道,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广泛应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是指将符 合本规定要求的团体标准,经过一定程序,转化制定为推荐性国1家
3. 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
性国1家标准。
(一)符合推荐性国1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1进性。
(二)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
(三)已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
果良好。
第三章资助内容
第十一条,制定技术标准资助的额度为:
(一)对主导制定已发布的国1际标准,给予200万元/项奖
励;
(二)对主导制定已发布的国1家标准,给予50万元/项奖励;
(三)对主导制定已发布的行业标准,给予30万元/项奖励
(四)对主导制定已发布的地方标准,给予10万元/项奖励。
(五)对参与标准制定企业进行资助,应按起草单位顺序排
名予以奖励。对参与国1际标准、国1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制定的企业排名在第二名至第五名的,分别给予50万元/项、10
万元/项、5万元/项、3万元/项奖励。对参与国1际标准、国1家标
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排名在第六名(含)以后的,
分别给子30万元/项、6万元/项、3万元/项、1.8万元/项奖励。
(六)对牵头制定国1家级行业协会(其他社会团体)发布团
体标准的企业给予8万元/项奖励,对参与制定国1家级行业协会
(其他社会团体)发布团体标准的企业排名在第二名至第五名、
第六名(含)以后的,分别给予4万元/项、2万元/项奖励;对
主导制定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