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防护眼镜如何选型
激光防护眼镜如何选型激光标准和分类
1. 美国激光安全标准ANSI Z136.1:通过光密度(OD,Optical Density)来衡量,光密度OD与透过率T之间的逻辑关系:D=-log10 T。
2. 欧盟激光安全标准IEC CE EN207/EN208:考虑光密度OD,此外还需要考虑损伤阈值,也就是激光防护眼镜自身抵抗激光辐照的能力。包括中国、日本等在内的其他国家通常遵循这个标准。
激光产品的分类
I类激光:
其连续波功率很小,只达微瓦或 亚微瓦级,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危害, 一般不必釆取防范措施。例如:激光打印机等。
II类激光:
功率为(0.1-1)mW,仍属小功率范围,可以用肉眼观察。其输岀剂量不超过1类激光源的很大允许辐射剂量,虽不是安全的,但眼睛对这类激光源看久了会自动生厌(眨眼)。
IIIA类激光:
其连续波输出功率达(1-5) mW, 通常应加防护措施,其工作区及激光源本身均应挂相应的警告标记,另外,利用光学仪器直视这类激光源会眼睛带来危害,也应加强防护。例如:YAG导光臂指示红光。
IIIB类激光:
其输岀功率为(5-500) mW,直接靠近这类激光源会对身体有危害;通过漫反射器观看这类激光源,距离在150mm以上。观看时间短于10s则是安全的。此类激光源应设警告标记。
IV类激光:
激光输出功率在0.5W以上,即使通过 漫反射也有可能引起危害,会灼伤皮肤,引燃可燃物。用户操作这类激光源时应特别小心。这类 激光源应配备明显的警告标记。例如:半导体激光、YAG激光、CO2激光。
激光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标识
使用激光设备之前,确保所有连接电气接线连接正常,激光设备所有外壳盖好并且所有螺丝已经紧固,在防止激光外泄的同时保证用电安全。
禁止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激光设备,在合上交流主电源之前必须确保主电源接地良好,以减少触电的可能,防止由于环境潮湿时漏电造成人身伤害,并严格按照操作顺序使用激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