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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6月30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期通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食品508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出8批次食品不合格。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张家界民选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界祥和春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葛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衡山县湘雁豆制品厂生产销售的湘雁茶油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7101—2015)中规定,独立包装固体饮料同一批次5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x104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检测结果超过103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同一批次5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中规定,豆制品同一批次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3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2CFU/g。豆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湖南不二搭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火鸡辣吐司(火辣牛肉味),纳他霉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洞口县虹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豆干(烧烤味)(豆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铝作为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的重要成分,经常会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膨松剂或稳定剂。铝有一定的慢性毒性,长期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在体内可造成铝的蓄积,轻者会使食欲减退,引起贫血,重者会表现为神经毒性,使人运动失调、记忆力衰退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的铝的残留量应≤100mg/kg。样品中铝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企业超限量添加硫酸铝钾等食品添加剂造成的。
纳他霉素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既可以广泛有效的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险以及抗真菌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面包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纳他霉素很难被动物或人体的肠胃吸收,由于其难溶于水和油脂,大部分摄入的纳他霉素会随粪便排出。面包中检出纳他霉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祁东县粤客隆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沙古(黄骨鱼)、鲈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醴陵市王仙镇嘉贸华城食品商行销售的泥鳅(农产品 ),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洞口县山门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曾伟干货生产的黑芝麻(农产品),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株洲、邵阳、张家界等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相关报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08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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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30